中山市農業局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承保機構招標項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發布時間:2015.03.20
各潛在投標人: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農業局的委托組織的中山市農業局政策性水稻種植保險承保機構招標項目【采購表編號:農業(15)0009、項目編號:GIECCZS20151031G1】,現對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和時間作如下澄清、調整:
一、招標文件第一部分《投標邀請函》二、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有修改,具體修改如下:
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分支機構,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投標人若為分支機構參加投標的,必須取得總公司的相關授權(須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總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并加蓋總公司公章,以及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分支機構公章);
3.投標人須具有保險監督部門頒發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4.投標人近三年內(即從2012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17日,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由投標人營業執照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復印件無效);
5.投標人近三年以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和其他不良記錄;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投標人須在采購代理機構登記并購買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第一部分《投標邀請函》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北京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第5小點修改為: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有效營業執照副本、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和購買人身份證(若為分支機構報名的,需提供總公司的授權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總公司公章)。(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均被視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關要求,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均無責任承擔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標人條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投標人須知》附表2-2商務技術評分表有修改,具體修改詳見附件。
四、有關時間作如下調整:
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節假日除外)。
2) 答疑時間:投標人如有疑問請于2015年3月27日前傳真至采購代理機構,將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答復后統一回傳至各投標人。
3) 投標保證金必須在2015年3月30日下午5:00之前到達采購代理機構賬戶上。
4)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5年4月7日下午2:30~3:00
5) 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4月7日下午3:00
開標時間:2015年4月7日下午3:00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一共1頁,原招標文件與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處,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為準,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內容仍以原招標文件為準。
請各潛在投標人收到本公告無異議后蓋章確認,回傳至本公司。
聯系人:林小姐
電 話:0760-88633721
傳 真:0760-88873238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