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區公安監管場所建設項目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1.11.25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2492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等有關規定,現對海珠區公安監管場所建設事宜進行公示,公開征求社會公眾對項目建設在立項及建設期間的意見和建議。
一、項目背景和基本情況
由于海珠區公安分局現狀看守所建設年代久遠,建筑標準落后,建筑面積已無法滿足海珠區公安分局看守所關押的需求,存在超容羈押等問題。而現狀看守所用地面積有限,且與現行控規不符,因此為保障監管場所安全,擬選址于南洲路148號新建海珠區公安監管場所。建設用地面積共計74562m2,建設內容包含看守所、拘留所及刑偵技術業務用房等。
二、征求公眾意見范圍及主要事項
公示對象為項目周邊的居民群眾、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征求社會公眾對項目建設實施的意見或建議。
三、公示期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8日(共10個工作日)
四、公眾參與方式
公示期內,項目場址周邊的居民群眾、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真、電話(工作日)等渠道,向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咨詢服務機構反映意見或建議,并請提供個人真實姓名或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名稱,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等相關信息,以確保征集意見或建議的真實有效。
五、公眾意見提交具體途徑
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咨詢服務機構: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代工 020-87376737-630
(工作日:上午8點30分至12點,下午14點30至17點)
傳真:020-8737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