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岐江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主干管網BO(建設-運營)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12.08.17
1.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工程中山市岐江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雨污分流)主干管網BO(建設-運營)項目已由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批準文號:中發改基函[2012]47號文),招標人為: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工程采用BO模式建設,建設資金由中標人籌集,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招標,選定BO投資建設人。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2.工程概況、招標范圍、回購與管網維護期
2.1 工程概況:按照中山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為全面加快治水工程,實施岐江河凈化美化工程,要求綜合整治內河涌200公里,改善岐江河水質,實施中心城區雨污分流工程,提高生活污水設施運營效能。根據《中山市岐江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將岐江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分為三個部分:污水治理工程、河涌整治工程、引水及節制閘工程。其中中心城區污水管網工程工作范圍包括主干管工程、市政管工程和支管到戶工程三部分內容組成,主干管工程約91.5km、10座污水提升泵站,市政管工程約503km,支管到戶工程實施面積為131平方公里。
2.3融資范圍:本項目的融資范圍包括前期服務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和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等;前期服務費包括項目咨詢費、勘察設計費、施工監理費、項目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等,具體金額由招標人確認,上述費用在本項目BO合同簽訂后,由BO投資建設人按招標人要求的金額和時間分批或一次性轉入招標人的指定賬戶,由發包人掌握使用。按招標人要求由投資建設人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的金額納入回購總價,按BO合同的約定回購支付。
2.4施工工期:計劃總工期暫定2年,分7個片區多期完成,開工日期為2012年10月1日,竣工時間為:2014年9月30日。投標人依此編制施工總進度表。
2.5回購方式:BO合同價格及全部費用的支付模式、支付名稱、支付金額、支付期限等內容均由招標人在BO合同中確定。
2.5.1回購模式:由市級財政性資金按約定時間支付。
2.5.2回購期限:在BO合同條款中確定。
2.5.3回購擔保:本項目采用信用保證形式
(1)第三方保證。由政府直接或指定有影響力第三方機構出面為項目融資擔保。
(2)政府為回購協議提供擔保。為了減少項目回購風險和滿足項目貸款要求,提高項目融資信用,建議政府對項目回購做以下擔保:
政府提供行政收費權和抵押土地組合方式為項目的回購擔保。招標完成后政府即向中標人提供上述擔保和抵押條件。政府將項目回購列入政府財政預算,提供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本項目回購款列入政府財政預算的決議;或人民政府關于以市財政性資金預算支付本項目回購款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或市財政局關于由市財政性資金支付本項目回購款的承諾;若出現市本級可用財政性資金不能滿足本項目回購款的情形,則政府承諾以市范圍內的土地出讓金優先支付投資人回購款,以此作為回購款的補充支付方式。
2.6投資回報率:本項目設定投資回報率上限為10%,中標人以投標的回報率計算投資回報金額,該投資回報金額包含項目建設期和回購期利息、融資手續費、融資管理費、投資合理回報和其他費用(具體由項目談判小組擬定后,招標人在BO合同中確定)。中標人所報回報率為固定年回報率,不因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而變動。
2.7回購款的支付:回購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BO合同中確定。
2.8 管網維護期
2.8.1管網維護費用:由市級財政性資金按約定時間支付。
2.8.2 管網特許運營維護期:本項目暫定18年(實際期限以BO投資建設合同簽訂為準)。
2.8.3項目特許運營維護費支付標準:項目談判小組擬定后,招標人在BO合同中確定。
2.8.4運營維護費支付:項目談判小組擬定后,招標人在BO合同中確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要求投標人具備國內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年檢合格,投資人注冊資金不少于1億元,
且施工方應滿足以下規定:
①投標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和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投標人已辦理中山市建設行業企業管理IC卡或招投標臨時IC卡。
3.2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總負責人須具備經濟師或以上職稱。
3.3注冊建造師資格要求:注冊建造師須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資格,注冊建造師證書(或崗位人員IC卡)應與企業相符,專業不符或證企不符不予受理。
3.4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市政或給排水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
3.5投資方出具符合中府辦復[2012]125號文要求滿足項目資金使用承諾書。
3.6本項目接受投資方與施工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的,應以投資方為牽頭人,雙方需簽定聯合體協議并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7具有建設單位發出的投標邀請函。
3.8如報名的邀請單位不足3家或開標時投標單位不足3家時,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4.投標人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 17 時(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24小時制,下同),憑本項目招標信息公告規定的資料到中山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號)報名。
4.2 報名所需資料:①填寫《承包單位投標報名申請表》;②中山市建設行業企業管理IC卡(或招投標臨時IC卡)(聯合體投標方式的,由施工方提供)。③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聯合體投標方式的,投資方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施工方須全部提供);④本工程報名須由法定代表人(憑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授權委托人(憑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第二代智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聯合體投標方式的,由投資方提供)。⑤項目總負責人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⑥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崗位人員IC卡)、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合體投標方式的,由施工方提供);⑦技術負責人職稱證、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合體投標方式的,由施工方提供);⑧建設單位發出的投標邀請函原件及復印件;⑨投資方出具符合中府辦復[2012]125號文要求滿足項目資金使用的承諾書原件及復印件;⑩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注:以上資料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件核對后退回。)
4.3報名地點:中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投標單位報名后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 17 時(北京時間), 在中山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三樓會議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號)參加發標會議,并購買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包括:招標文件和管網方案圖)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2 年 9 月 6 日 14 時 40 分,地點為中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三樓會議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http://www.zsjs.gov.cn/(中山市建設信息網)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設中心 |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
地 址:中山市公園路孫文公園北門側 |
地 址:中山市東區松苑路金龍橫街26號101室 |
郵 編: 528403 |
郵 編: 528403 |
聯系人: 劉軍 |
聯系人: 吳仕洪/許岳鵬 |
電 話: 0760-88887160 |
電 話: 0760-88633722 |
傳 真: |
傳 真: 0760-88873238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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